武安市3月份高炉限产影响调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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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处: 作者:黄 发布时间:2019-03-07 08:55:06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近日武安市按照《邯郸市2019年重点行业三月份强化错峰生产方案》要求,根据武安市环境空气质量预测和2018-2019年采暖季错峰生产执行情况,将2019年三月份重点行业强化错峰执行方案进行调整,发布了《武安市2019年重点行业三月份强化错峰生产执行方案的通知》,其中共涉及14家钢铁企业。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钢铁企业调整原则: 1、本调整方案严格按照《邯郸市重点行业2019年3月份强化错峰生产方案》中核定每家企业的生产负荷执行。 2、坚持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原则。 3、按照邯郸市加严10%的限产负荷,烧结机以烧结矿产能计、高炉以高炉产能计,落实到2019年3月3日至3月31日29天限产天数。 4、在严格落实我市二三月份差异化错峰生产的基础上,执行加严的限产天数。 5、在二三月基础上整体加严10%限产负荷,把10%的限产量核对到相应生产装备上,原则上按照“延迟开,提前停”调整到一台装备上,在该装备产能余量不足的情况下,其他装备补齐。 6、停产标准原则上继续按照《武安市2019年钢铁焦化行业调整二三月份差异化错峰生产实施方案》文件执行。 7、对未在2018年年底前完成超低排放治理(采用SCR+湿法脱硫)且未完成消白烟治理的烧结机(裕华2套、文丰1套)实施停产,必须在完成后方可生产。 8、按照邯郸要求,涉及供暖企业与供暖脱钩,按本次评定原则确定的生产负荷组织生产,严格执行到位。 现武安市钢厂已开始执行文件限产方案,目前钢厂部分高炉已停产,现共计43座大小高炉,在产个数为19座,整体开工率为44.2%。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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